法理


拼音
fă lǐ
注音
ㄈㄚˇ ㄌㄧˇ
词性
名词

法理fǎ lǐ

  1. 法律的理论依据。

    英theory of law; legal principle;

分解意思

  • 拼音 fǎ 部首 水 总笔画 8

    法 [ fǎ ] 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 如 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。 如 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3. 仿效。 如 效法。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 如 法式。法帖。 5. 佛家的道理。 如 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 6.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 如 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 7. 指“法国”。 如 法文。法式大菜。 8. 姓。

  • 拼音 lǐ 部首 玉 总笔画 11

    理 [ lǐ ] 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。 如 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。 如 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。 如 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。 如 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。 如 理睬。答理。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7. 姓。

引证文献

  1. 法律;法律原理。

    《东观汉记·张禹传》:“明帝 以其明达法理,有 张释之 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”
    《隋书·裴蕴传》:“藴 亦机辩,所论法理,言若悬河,或重或轻,皆由其口,剖析明敏,时人不能致詰。”
    宋•王安石 《未复旧官光禄寺丞赵瑾改大理寺丞制》:“尔造行不谨,陷於法理,比更赦宥,復序故官。”
    李大钊 《国情》:“以新约法为物,无吾儕管窥法理之餘地。”

  2. 相术家谓骨法及皮肤纹理。

    引汉•王充 《论衡·骨相》:“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”

  3. 佛教语。佛法的义理。

    《晋书·王珉传》:“时有外国沙门,名 提婆,妙解法理,为 珣 兄弟讲《毗曇经》。”
    南朝•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唱导论》:“唱导者,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。”

国语辞典

法理fǎ lǐ

  1. 法律与情理。《书经·吕刑》「惟察惟法,其审克之」句下汉·孔安国·传:「惟当清察罪人之辞,附以法理,其当详审能之。」

    《后汉书·卷七六·循吏传·王涣传》:「其冤嫌久讼,历政所不断,法理所难平。」

  2. 法律的原理。如立法立义、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种原理或原则等。

    《东观汉记·卷一一·张禹传》:「明帝以其明达法理,有张释之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」

  3. 条理,事物的道理。

    《王充·论衡·骨相》:「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」

  4. 佛教所阐述的道理。

    《晋书·卷六五·王导传》:「时有外国沙门名提婆,妙解法理,为珣兄弟讲毗昙经。」

网络解释

法理

法理,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,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。法理作为法的渊源,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。在社会主义法中,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。

翻译

  • 英语 legal principle, jurisprudence
  • 德语 Rechtsprinzip (S, Rechtsw)​, Rechtstheorie (S, Rechtsw)​
  • 法语 doctri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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