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。
召 [ zhào ] 1. 召唤。 如 召集。召见。 2. 召致,引来。 如 召祸。召人怨。 召 [ shào ] 1. 古通“邵”,古邑名,在今中国陕西省岐山县西南。(三)姓氏。
雇 [ gù ] 1.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。 如 雇工。雇主。雇用。雇员。雇佣。雇请。 2. 租赁交通运输工具。 如 雇车。
唐 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。
引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:“復有‘进奉’、‘宣索’之名,改科役曰‘召雇’,率配曰‘和市’,以巧避微文,比 大历 之数再倍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。”
召雇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zhào gù,是指唐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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