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办理丧事。语出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光薨,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。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”
指主持办理丧事者。
护送灵柩归葬。
护 [ hù ] 1. 使不受侵犯和损害。 如 保护。护卫。护理。护士。护航。护林。辩护。守护。 2. 救助。 如 护护。 3. 掩蔽,包庇。 如 护短。庇护。
丧 [ sāng ] 1. 跟死了人有关的事。 如 丧事。丧礼。丧亡。丧假(jià)。丧乱。治丧。吊丧。 丧 [ sàng ] 1. 丢掉,失去。 如 丧失。丧生。丧偶。丧胆。丧气(不吉利,倒霉。“气”读轻声)。颓丧(情绪低落,精神委靡)。懊丧。沮丧。丧权辱国。丧尽天良(良心全部失去了)。
主持办理丧事。
引语出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光 薨,上及皇太后亲临 光 丧。太中大夫 任宣 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”
《旧唐书·裴冕传》:“冕 独收 鉷 尸,亲自护丧,瘞于近郊, 冕 自是知名。”
指主持办理丧事者。
引清•翟灏 《通俗编·仪节》:“司马氏 《书仪》:‘护丧,以家长或子孙能干事知礼者一人为之’,主人未成服,则护丧为出见宾;宾入酹,护丧出迎;揖而出,护丧为之送。”
护送灵柩归葬。
引唐•薛调 《无双传》:“仙客 护丧,归葬 襄 邓。”
宋•王安石 《鲁国公赠太尉中书令王公行状》:“武康公 薨,天子命公乘驛护丧归京师。”
《明史·常荣传》:“遇春 卒於军, 荣 护丧还。”
主持丧事的人。
引《汉书·卷六八·霍光传》:「光薨,上及皇太后亲临本鶆。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」
护送灵柩。
护丧,汉语拼音hù sàngㄏㄨˋ ㄙㄤˋ,意思是主持办理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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