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蹋蹄”。亦作“蹋踶”。
歌舞时以足踏地为节。
踏 [ tà ] 1. 用脚踩。 如 踏步。踏板。踏青(春天到郊外散步。亦称“踏春”)。踏雪。踏月。践踏。糟踏。脚踏实地。 2. 亲自到现场去。 如 踏看。踏勘。踏查。踏访。
蹄 [ tí ] 1. 马、牛、猪等生在趾端的保护物,亦指有角质保护物的脚。 如 蹄子。蹄筋。
亦作“蹋蹄”。亦作“蹋踶”。歌舞时以足踏地为节。
引《南史·王神念传》:“胡太后 追思( 杨华 )不已,为作《杨白花歌辞》,使宫人昼夜连臂蹋蹄歌之,声甚悽断。”
《乐府诗集·清商曲辞六·江陵乐一》:“不復蹋踶人,踶地地欲穿。盆隘欢绳断,蹋坏絳罗裙。”
《太平广记》卷三七一引 唐•牛肃 《纪闻·窦不疑》:“有诸男女,或歌或舞,饮酒作乐,或结伴踏蹄。有童子百餘人,围 不疑 马,踏蹄且歌,马不得行。”
踏蹄是一个汉语词语,拼音是tà tí ,意思是亦作“蹋踶”。歌舞时以足踏地为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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