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丧假。
予 [ yú ] 1. 同“余”,我。 如 予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予取予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予 [ yǔ ] 1. 给与。 如 予以。赐予。赋予。给予。生杀予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给丧假。
引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寧三年。”
颜师古注:“寧,谓处家持丧服。”
汉朝官员父母去世,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,有一定期限。哀帝时规定,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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