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指州县官的副职。
贰 [ èr ] 1. “二”的大写。 2. 变节,背叛。 如 贰臣。贰心。
佐 [ zuǒ ] 1. 辅助,帮助。 如 佐证(证据)。佐餐。 2. 处于辅助地位的人。 如 僚佐。 3. 劝。 如 佐食。佐酒(a.陪伴喝酒;b.就着菜肴把酒喝下去)。
古指州县官的副职。
引《旧唐书·代宗纪》:“古者县置大夫一员,足以为治,奚必贰佐分掌而后治耶?”
明•陈循 《重新孔子庙学记》:“於是乃率贰佐,周览庙学,相共废坏有不可仍旧者,悉撤而图新之。”
明•海瑞 《贺贰守陈后溪荣奖序》:“抚按藩臬顓制於上,贰佐既与府正员惟命是听同之,而贰佐又復制於其守。”
èr zuǒ ㄦˋ ㄗㄨㄛˇ
贰佐(贰佐)
古指州县官的副职。《旧唐书·代宗纪》:“古者县置大夫一员,足以为治,奚必贰佐分掌而后治耶?” 明 陈循 《重新孔子庙学记》:“於是乃率贰佐,周览庙学,相共废坏有不可仍旧者,悉撤而图新之。” 明 海瑞 《贺贰守陈后溪荣奖序》:“抚按藩臬颛制於上,贰佐既与府正员惟命是听同之,而贰佐又复制於其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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