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条例。
科 [ kē ] 1.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。 如 狮子属于猫科。槐树是豆科。 2.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。 如 科室。财务科。 3.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。 如 科目。学科。文科。外科。 4.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。 如 科举。科甲。科第。登科。 5. 判定(刑罚)。 如 科处(chù)。科罚。 6.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。 如 笑科。科白。 7. 古同“棵”。
例 [ lì ] 1.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。 如 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 2. 规定。 如 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 3. 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。 如 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 4.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。 如 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
犹条例。
引《汉书·何武传》:“欲除吏,先为科例以防请託。”
《南史·顾顗之传》:“论妻伤夫,五岁刑,子不孝父母,子弃市,并非科例。”
科例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kē lì ,是犹条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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