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许对方辩解。
英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; allow of no excuse;
不 [ bù ] 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。 如 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。 如 不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。 如 他现在身体好不? 不 [ fǒu ] 1.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容 [ róng ] 1. 包含,盛(chéng)。 如 容器。容量(liàng )。容积。容纳。无地自容。 2. 对人度量大。 如 容忍。宽容。 3. 让,允许。 如 容让。不容人说话。 4. 相貌,仪表,景象,状态。 如 容止。容颜。容光。容貌。仪容。军容。市容。阵容。姿容。 5. 或许,也许。 如 容或。 6. 姓。
分 [ fēn ] 1. 区划开。 如 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。 如 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。 如 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。 如 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 5. 辨别。 如 区分。分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。 如 二分之一。 7. 一半。 如 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 分 [ fèn ]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。 如 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。 如 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 3. 料想。 如 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 4.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。 如 知识分子。
说 [ shuō ] 1. 用话来表达意思。 如 说话。说明。演说。解说。 2. 介绍。 如 说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说媒。 3. 言论,主张。 如 学说。著书立说。 4. 责备。 如 数说。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说 [ shuì ] 1.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。 如 游说。 说 [ yuè ] 1. 古同“悦”。
不允许分辩陈说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八十回:“不容分説,赶出来,啐了两口。”
杜鹏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火热的战斗不容分说地把他卷进去了。”
不容许分辩解释。也作「不由分说」。
引《红楼梦·第一二回》:「宝钗不容分说,便灌了湘云一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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