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当兵的义务。
例服兵役。
英military service;
指战争。
例兵役连年。
英war;
兵 [ bīng ] 1. 武器。 如 兵器。兵刃。兵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 2. 战士,军队。 如 兵士。兵卒。兵丁。兵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 3.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。 如 兵法。兵家。兵机。兵衅(战争的争端)。兵书。兵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兵荒马乱。兵贵神速。
役 [ yì ] 1. 服兵务,从军。 如 从役。现役。 2. 战事。 如 战役。 3. 服劳力之事。 如 劳役。徭役。 4. 使唤。 如 役使。奴役。 5. 被役使的人。 如 役夫。役徒。仆役。杂役。
当兵服役;当兵的义务。
引《尉缭子·战威》:“乡里相劝,死丧相救,兵役相从,此之所励也。”
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名实》:“凡遣兵役,握手送离。”
清•恽敬 《三代因革论七》:“后世兵出召募,而兵役废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二章:“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光荣义务。”
指战事。
引《后汉书·质帝纪》:“兵役连年,死亡流离。”
宋•叶适 《故大理正知袁州罗公墓志铭》:“其在 袁州,开禧 兵役猝起。”
战事。
引《后汉书·卷六·孝质帝纪》:「又兵役连年,死亡流离,或支骸不敛,或停棺莫收,朕甚愍焉。」
对国家服任一定期限的军事任务,称为「兵役」。为宪法赋予人民应尽的义务。
兵役,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、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。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,在军队外服预备役,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。
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,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、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。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,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,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,具有重大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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