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總(經總)是什么意思
經總錢-汉语大词典
經總錢
【1】见“經總制錢”。
經總-汉语大词典
經總
【1】见“經總制錢”。
經總制錢-汉语大词典
經總制錢
【1】“經制錢”和“總制錢”的并称, {宋}代的附加杂税。前者始于{北宋}{宣和}年间, {陈遘}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, 加征卖酒﹑典卖田宅的牙税, 常赋外的头子钱, 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, 称经制钱。其后{翁彦国}为总制使, 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, 称总制钱。{宋}{叶適}《黄子耕墓志铭》:“經總制有額無錢﹐十收六七……{子耕}會一郡成賦﹐法應隸經總者﹐以十年中酌取之﹐閣免其逋負。錢額均等﹐故態盡革﹐更爲最矣。”{清}{顾炎武}《读<宋史·陈遘>》:“其後﹐{葉正則}作《外稿》﹐謂必盡去經總錢﹐而天下乃可爲﹐治平乃可望也。”{宋}{叶適}《监司》:“提刑司則以催趣經總制錢﹑印給僧道免丁由子爲職﹐而刑獄寃濫﹐詞訴繁滯﹐則或莫之省焉。”{清}{顾炎武}《读<宋史·陈遘>》:“然則{宋}之所以亡﹐自經總制錢﹐而此錢之興﹐始於{亨伯}。”亦省作“[經總錢]”﹑“[經總]”。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:“〔{乾道}〕八年﹐用臣僚言﹐諸路經總制錢併委提點刑獄官督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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